焦作市林业局网站网络举报处置工作流程
焦作市林业局网站网络举报处置工作流程
(内部工作规定)
为规范本局内部网站网络举报处置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提升内部处置效率,保障本局网站网络环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内部工作流程,本流程仅适用于本局工作人员开展网站网络举报处置相关工作。
一、内部举报处置受理工作流程
(一)受理登记
举报线索接收来源分为来电、来访、邮件、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等方式。
收到网站相关举报线索时,受理岗位工作人员应当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对电话举报的,指派专人听取内容并做好内部登记;对来访举报的,指派专人接待并同步做好记录;对邮箱举报的,做好登记并附相关材料归档。
收到非本局网站管理范围的举报线索,工作人员应按内部工作要求做好登记,及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并将移交情况报办公室备案。
举报受理工作人员应做到态度热情礼貌,语言文明规范,处事认真严谨,严格遵守本局内部服务规范要求。
(二)报告和交办
对受理的举报线索,由受理人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经签批后立即交由办公室进行处置。
办公室接到交办件后,按内部工作规范对本局网站内的违法和不良信息采取删除、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并做好完整的处置记录留存。
(三)结果台账与沟通
举报处置工作完成后,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按内部工作要求,将处置结果完整录入本局工作台账;对留有联系方式的举报线索,由工作人员按内部工作规范做好沟通工作,相关沟通情况一并录入台账备查。
对于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移送的举报线索,办公室按内部工作要求以书面形式将查处结果向交办、移送的相关部门反馈,反馈材料留存归档。
二、本局网站需内部处置的违规信息分类(内部参考)
本分类为本局内部工作人员开展网站信息审核、举报线索处置的内部参考标准,仅用于指导内部工作开展,所有处置工作均围绕本局内部管理的官方网站内容开展。
一级:危害国家安全类
本局网站内出现的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等信息;
本局网站内出现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等信息。
二级:侵害权益及社会秩序类
本局网站内出现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等信息;
本局网站内出现的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信息;
本局网站内出现的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赌博、邪教、迷信等信息。
三级:其他类
本局网站内存在的文字差错、内容失实以及表述不当等信息;
本局网站内出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局网站管理规定的信息。
三、其他要求
(一)线索信息收集要求
工作人员在接收举报线索时,应按内部工作要求,尽可能收集以下信息,确保内部处置工作可核查、可推进:
1.举报线索的具体来源及相关联系方式(如有);
2.被举报信息在本局网站的具体网址、链接或发布位置;
3.举报线索涉及的具体内容及涉嫌违规的明确情形;
4.相关可核查的证据材料(如截图、文档、视频等)。
(二)资料归档管理
网站网络举报线索受理及查处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完整的档案台账,符合本局内部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三)内部保密管理
严格执行本局内部保密工作制度,对举报线索中涉及的相关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限内部处置工作使用,严禁外泄。
焦作市林业局网站网络举报方式告知
为方便社会公众向本局反映网站相关问题,现将举报方式告知如下,本局将按内部工作流程处理相关线索:
1.举报电话:0391-5366661
电话接听时段:
冬季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2:30-5:30;
夏季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3:00-6:00。
2.举报邮箱:jzslyjbgs@163.com。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