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发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林长令
发布时间:2026-07-09
信息来源:焦作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近日,沁阳市第一总林长、总林长共同签发第七号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市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快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总林长令指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抓手,也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
总林长令要求,一要加快推进林权确权登记。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要密切协同,按时间节点集中攻坚林权登记堵点卡点、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和高标准建成林权“一张图”等任务。二要加快落实集体林收益权量化到户。林业部门做好指导,乡镇(街道)密切配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落实,共同完成“收益权证”发放工作。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林改各项工作机制,将林改落实情况纳入林长制体系,加快推进责任落实、工作落地,持续巩固改革成果,推动辖区林业高质量发展。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323号